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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上海市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8年11月06日 20:06  访问次数:
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学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2018年工作要点》(科协组函宣字〔2018〕197号)精神,市科协和市教委联合开展2018年上海市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以下简称宣讲教育),现将《上海市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201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落实,加强宣传总结,及时将本单位宣讲教育活动信息、经验、做法报送市宣讲教育办公室。
  请于12月5日之前将本单位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2018年总结材料报送市宣讲教育办公室。
  联 系 人:苏 祺   吴庆全
  联系电话:53828814  23116726
  通信地址:上海市南昌路47号4号楼408室(邮编200020)
  上海市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办公室
  电子邮箱: xjjy@sast.gov.cn
  附件:上海市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2018年工作要点
上海市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
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8月27日
上海市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2018年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2018年工作要点》(科协组函宣字〔2018〕197号)精神,市科协和市教委联合开展2018年上海市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以下简称宣讲教育),有关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制度化、重实效”的目标要求,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和爱国奋斗精神,巩固宣讲教育工作长效机制,优化学术环境,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勇攀高峰的良好科研氛围。
  二、对象范围
  全体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青年教师、青年科技工作者、高校新入职教师、科研院所新入职人员、新上岗的研究生导师等。
  三、主要内容
  宣讲教育主要内容为科学精神、科学道德、科学伦理、科学规范,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作为宣讲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广泛宣传文件精神,推进高校、科研院所、学会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将科研诚信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倡导良好学风,引导青年学生和科技工作者严谨治学、诚实做人,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良好风尚中率先垂范。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宣讲教育的全面开展。发挥市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主体作用,研究制定年度宣讲教育计划,构建宣讲教育长效机制,保证宣讲教育活动的常态化开展。
  2.将在市级、大学园区、校级三个层面开展宣讲教育活动:
  (1)市级层面集中宣讲:由市科协、市教委组织全市集中宣讲,计划在9月中旬举行;
  (2)大学园区层面宣讲:以各大学园区为单位,在研究生培养单位集中的大学园区(松江大学园区、杨浦大学园区、闵行大学园区、奉贤大学园区、临港大学园区、上海大学园区)开展宣讲教育活动。
  (3)校级层面宣讲:各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研究生、新上岗的研究生导师的宣讲,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对新入职青年教师、科研人员宣讲,教务处负责组织对高年级本科生的宣讲。
  3.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色,积极探索创新宣讲教育活动形式,形成有特色的宣讲教育活动品牌项目,把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贯穿到学生培养各环节。
  4.各科技社团要发挥学术共同体作用,组织学习优秀科学家楷模,开展宣讲教育和培训活动,优化学术生态环境。
  5.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展科学道德教育示范课程和教材建设,将科学道德宣讲教育纳入学生培养考核环节和课程体系。探索开展科学道德宣讲教育案例教学试点,组织开设学术规范与科研伦理等课程。
  6.建立宣讲专家队伍。鼓励治学严谨、深受学生喜爱的一线教师、学科带头人、辅导员老师等加入科学道德宣讲专家队伍,发挥师德楷模作用。
  7.鼓励各单位举办面向导师群体的专题培训活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强化导师教育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的责任,将宣讲教育纳入导师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发挥导师对研究生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的教育引导作用。
  8.各单位的宣讲教育工作要在12月5日之前完成。
  9.加强宣讲教育的总结和宣传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效,突出宣讲教育特色,打造宣讲教育品牌,及时把宣讲教育活动信息上报市宣讲教育办公室。在各单位网站建立相关栏目,利用微信、网络等新媒体,多渠道开展宣讲教育活动,扩大宣讲教育的影响。
  市教委将把宣讲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检查评估的重要指标进行督查。
  五、材料报送
  请于9月20日之前,将本单位宣讲教育工作联系人名单、联系方式,报送市宣讲教育办公室。
  请各单位于12月5日之前,将今年宣讲教育活动总结材料和明年工作计划,以及本单位宣讲教育活动图片、专家宣讲报告讲稿、演示文稿(PPT)等刻成光盘,报送市宣讲教育办公室。市宣讲教育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宣讲教育工作总结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