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 2号)要求,需对我校专家库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用途
专家库将主要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
二、报送内容
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三部分:一是上报新增专家;二是根据2021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见附件3专家库数据字典里3-9 专业类别领域),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三是针对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管理。
各学院上报的专家应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导师),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
本次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通过导师管理系统(网址:http://tms.shu.edu.cn/)进行。
三、报送流程
(一)导师完善信息:各学院通知本院符合要求的硕、博导(含兼职导师)于2023年3月3日至3月13日登录导师管理系统(网址:http://tms.shu.edu.cn/),更新完善专家信息(去年已填报的专家校对、更新信息,新增的专家逐项填报)。
(二)学院审核:2023年3月14日前,学院秘书登录导师管理系统完成审核提交。
(三)学校报送:2023年3月15日,学校审核汇总后上报教育部学位中心。(联系电话:56331852)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