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学生:
根据《上海大学研究生学分认定暂行管理办法》(上大研〔2016〕2号)、《上海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上大研〔2022〕4号)、《上海大学直博生培养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硕博连读研究生转为博士入学后、直博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可以申请相应课程免修及已修课程学分成绩认定,为做好此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免修或认定对象
2023级硕博连读研究生、2023级直博生
二、免修或认定课程
1.硕博连读研究生
(1)申请免修课程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硕士阶段已修读过公共体育、创新创业课、学术规范与写作课且成绩合格,课程学时学分大于等于2023级博士培养方案中同类课程的学时学分,可以申请博士同类课程免修,课程成绩记为“免修”。
(2)申请学分及成绩认定课程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硕士阶段已修读过博士课程,课程内容与2023级博士培养方案中相关课程内容相同或基本相近,课程学时学分大于等于2023级博士相应课程的学时学分,进入博士阶段后,课程学分成绩可以申请认定为博士阶段相应课程的学分及成绩。
2.直博生
(1)申请学分及成绩认定课程
直博生在本科阶段已修读过研究生课程,课程内容与2023级直博生培养方案相关课程内容相同或基本相近,课程学时学分大于等于2023级直博生相应课程学时学分,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可以申请认定为直博阶段相应课程的学分及成绩。
三、申请认定程序
相关学生需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s://yjs.shu.edu.cn),按照附件中的操作手册进行申请,经导师、学院审批后,由研究生院审核,确认无误即记入本人成绩单中。
四、申请认定时间
2023年9月8日至9月22日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凡申请免修或学分成绩认定的博士阶段课程、直博生阶段课程,需选入研究生培养计划。
2.符合免修或认定条件,但不申请免修或认定的研究生,需按正常课程安排上课并根据课程考核如实记录成绩。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