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院、系、所、中心):
根据《2021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1]3号)、《上海大学研究生特种奖学金的评定及管理办法》和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以及宝钢教育评审工作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现就2021年度研究生“宝钢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海大学研究生宝钢奖学金奖金额度、奖励名额及名额分配
2021年度研究生宝钢奖学金共设两个等级,即“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奖学金额度为2万元/人)和“宝钢优秀学生奖”(奖学金额度为1万元/人)。全校研究生推荐名额共2名,推荐名额不分配到具体学院,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遴选与推荐,每个学院最多推选一名候选人。
二、申报对象
上海大学在读的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均有资格参加宝钢奖学金的评选。除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外,延长学习年限期间的研究生不参加奖学金评选。
三、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学位课、必修课或指定选修课成绩均须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科研工作有突出成绩(其科研成果数据依据上海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审核结果)。
四、评选方法
研究生奖学金评选过程,应体现自下而上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内容请参阅《上海大学研究生特种奖学金的评定及管理办法》。
五、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1. 各学院应尽快启动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并告知研究生。
2. 研究生必须在上海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申报,并在系统中打印《上海大学研究生宝钢奖学金申请表》(申请表中的“导师意见”和“学院推荐意见”栏目需详实填写),报送至学院审核。
3. 9月17日前,学院评审并公示后向研究生院递送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申报材料和汇总表(附件一)(需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院长签名,加盖学院公章,不接受未经学院核实公示的学生个人材料)至宝山校区A楼619室。
上海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