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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教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年03月16日 16:33  访问次数:

各培养单位(院、系、所、中心):

为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助教工作,根据《上海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上大内[2020]89号)文件要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的研究生助教工作方案,按需设置课程助教岗位(设岗课程为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开设的课程),填写《上海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表》(附件1),需求表经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3月22日前提交扫描件和电子版至研究生院进行核准。

2.各学院根据研究生院核准的助教岗位,组织研究生申请,研究生填写《上海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附件2)。设岗学院负责助教岗位遴选工作。研究生助教应按照公开、公平、开放、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拔,优先支持博士研究生。设岗学院在确定助教名单后,将《上海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附件2)留存,便于后期的岗位考核。设岗学院应于春季学期开学后一周内确定岗位人选,将《上海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统计汇总表》(附件3)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院。

3.以上附件的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wwkclelo@shu.edu.cn。

上海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