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布的《上海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办法》,现就卓越工程师学院接收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科学选拔原则,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复试过程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机制健全。
二、 组织管理
1. 根据学校要求成立上海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卓越工程师学院的推免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在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集成电路、航空航天、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双碳材料五个产教融合共同体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具体的复试组织实施。
2. 复试着重对专业理论基础、外语表达能力、科研创新潜能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每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名复试专家,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3. 通过复试的学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始、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接收并确认待录取通知。
三、 接收专业
卓越工程师学院2024年全日制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有意向报考的推免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大学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 https://gmis.shu.edu.cn/php/bm/)报名,我院将择优遴选后通知复试。未在我校预报名的同学仍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具体招生专业及名额请查看“2024年上海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yjszs.shu.edu.cn/info/1004/6594.htm)。
四、 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 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
五、 所须材料
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复印件;(2)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3)外语能力证明(如CET-4/CET/6/雅思/托福成绩单等);(4)科研能力证明(如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科研获奖、学科竞赛等);(5)校级以上奖励荣誉,或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6)考生签署的《2024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扫描件或清晰照片版)(下载见附件)。
请接到复试通知的同学,在复试前将如上材料压缩包(文件命名姓名+研究方向)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zgxy@oa.shu.edu.cn。
六、 复试安排
我院暂定于2023年9月24日(周日)开始组织线上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将按照产教融合共同体的方式进行组织,具体分组如下:
| 产教融合共同体 | 对应特色班 | 相关专业学院 |
复试分组 | 集成电路小组 | ① 集成电路微纳制造班 ② 先进通信系统与芯片设计人才班 | 微电子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
人工智能 + 生物医药小组 | ① 高端智慧建造人才班 ② 新药创制人才班 | 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 医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
双碳材料小组 | ① 重型燃机新材料工程人才班 ② 先进核能材料设计与服役评价人才班 ③ 双碳材料班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航空航天小组 | ① 高端民机设计人才班 ② 航天电子班 ③ 电科光电班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 |
七、 其他说明
1. 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保持“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畅通。如因关机、停机等而延误接收通知,最终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入学,责任由考生自负。
2. 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我校将不予录取。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3. 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未达到上述要求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 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录取。
5. 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八、 联系我们
招生联系电话:021- 66135626 何老师
招生联系邮箱:zgxy@oa.shu.edu.cn
附件: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上海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3年9月21日